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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满服务,水晶城小区居民想“撵”走物管公司!希望乐水上城以后有个好物管!

发表于2015-11-05
标签:物业公司 业主大会 房地产管理 小区绿化 业主委员会 

小区绿化带杂草丛生,枯木残枝长时间无人清理,车辆乱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在一片指责声中,乐山城区通悦路“水晶城”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意愿,决定撤换现在的物管公司,并与新的物管公司签订了合同。然而,业主委员会认为早已过了合同期的物管公司却以合同还未到期为由,拒绝撤出小区,阻止新聘物管公司进驻小区。


小区内垃圾堆积如山

居民反映小区“一团糟”

日前,在乐山本地网络论坛上,一个帖子称,“水晶城”小区目前因管理缺位导致诸多乱象,今年7月,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上门登记选票,统计结果超过2/3的业主同意与现在的物管公司——“宏洲物业”终止物业服务。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及派出所的调解下,“宏洲物业”依然拒绝撤出小区。

3日下午,记者从东门进入来到“水晶城”小区,该小区入口没有门禁系统,轻轻一推栅门就能进入。小区内绿化带灌木凌乱,杂草丛生。小区通道上,停放着几辆轿车,前轮占在消防通道上,后轮停在绿化带上,还有一些车辆干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小区居民李大爷告诉记者,原本这个小区绿化面积较大,环境很优美。他认为,小区之所以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很大原因是因为物管公司“不作为”。他告诉记者,近两年,因为小区物管“缺位”,小区居民财物多次被盗。他支持小区业主委员会更换物管。

业主委员会现在的物管公司“撵不走”

小区居民彭大爷告诉记者,现在的“宏洲物业”是2009年底接管该小区的。2012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曾与“宏洲物业”沟通,尝试把小区管好。2012年4月1日,业主委员会与“宏洲物业”签定了一年的物管协议。合同还约定,小区内100个地面停车位每年收取的12万元停车费,业委会和“宏洲物业”各得50%,小区内广告同样各得50%,业委会的这些收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开支。

彭大爷说,“宏洲物业”与业委会签定合同之初,小区曾一度启用了门禁系统。但一段时间后,不知什么原因便没有使用了。2013年,看到小区绿化带无人管护,管理混乱等情况,当时的业委会与“宏洲物业”多次交涉,但不见改观。当年底,包括彭大爷在内的多位小区的老年居民起草了一份呼吁书,倡议把小区管护好。彭大爷他们的呼吁,得到了许多小区居民的响应,越来越多的小区居民站出来维权,要求“宏洲物业”改进管理。

现任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冉成坚告诉记者,2014年底,原业主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随后小区居民选举了新一届的业主委员会,由他担任业委会主任。他说,原来的业委会只与“宏洲物业”签定了一年合同,已于2014年4月到期。“宏洲物业”只向业主委员会支付了2013年度小区地面停车位中的5万元,随后便没有向业主委员会上交地面停车位及小区广告了。

冉成坚说,新的业委会成立后,随即与“宏洲物业”沟通,要求补齐未上交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同时建议“宏洲物业”加强对小区的管护,但“宏洲物业”对小区管护并未改善。今年7月,新业委会经过召开业主大会,上门征集投票等程序,决定辞退“宏洲物业”,并与新的物管公司签定合同约定,8月25日起请新的物管公司管护小区。

冉成坚说,业委会告知“宏洲物业”后,对方管理人员却不愿意撤出小区。小区管理混乱,公共设施得不到维护,原有的物管公司不撤离,新聘物管公司进不来。于是业委会向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组织了两次调解,但终“宏洲物业”还是坚持不撤离小区。冉成坚说,前几天,他们从物业公司主管部门了解到,“宏洲物业”公司2013年到主管部门进行年检后,2014年和2015年均没有到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年检,他们对“宏洲物业”的资质产生了怀疑。

物管公司合同未到期不愿撤离

随后,记者采访了“宏洲物业”在该小区的负责人陈小林。陈小林解释说,小区没有使用门禁系统是因为和新业委会在采用哪家企业的系统上产生了分歧,才一直拖到现在没安装。针对小区绿化没有管护好的问题,陈小林称,此前“宏洲物业”聘请了一家园林公司管理,园林公司管理不力。目前,合同已到期,“宏洲物业”正准备聘请其他园林公司来管理。

陈小林告诉记者,“宏洲物业”没有撤出小区有两个原因,一是“宏洲物业”与小区原业委会签的物业要到2017年才到期;二是小区还有一部分居民多年没有交纳物管费。记者请陈小林出示物业合同原件确认合同期时,陈小林以不明记者意图为由拒绝出示。他补充说,此前,他们已向街道办提供了合同,如果走上法律程序,他们会拿出合同原件。

针对业委会提出的小区未如约定上交,陈小林解释说,这些年,小区电梯等公共设施维护产生了一笔费用,他认为这笔钱应当从业委会的小区来支付。

部门说法物管公司资质没有续期

随后,记者来到通江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副主任王义告诉记者,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司法所、派出所于8月底和10月底对此事进行过两次调解。调解中,“宏洲物业”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撤出小区。但据业委会人员和居民反映,合同只签了一年。街道办多次要求“宏洲物业”拿出物业合同原件,“宏洲物业”终只提供了一份显示合同期为2012年到2017年的复印件,一直未提供原件。在两次调解未果后,“宏洲物业”向街道办事处表示不再接受调解。鉴于这一情况,通江街道办事处向主管部门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请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昨(4)日下午,记者从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科室了解到,“宏洲物业”自2013年11月30日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后,至今未到该局物管科办理资质证书续期事项。

看了上面的报道不仅心惊啊~印象中水晶城环境绿化各方面都不错的,还是纯住宅小区~怎么搞成这样!希望作为央企的乐水上城能有个好的物业公司哦!

发表于2015-11-05

物管很重要

发表于2015-11-05

看看来了

发表于2015-11-05

继续关注

发表于2015-11-05

菜刀来了,支持你。

发表于2015-11-05

这样的物管公司,果断撵走啊

发表于2015-11-05

这个也有,太给力了

发表于2015-11-05

小区必须有个好物业

发表于2015-11-05

哎呀那个乱

发表于2015-11-05

这物业我也是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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